卡塔尔世界杯终于落幕,阿根廷战胜法国,队史第三次夺得世界杯,梅西也正式加冕球王。
有趣的是,梅西在中国申请商标的消息被广大网友挖掘了出来。没想到,就算是球王梅西,也逃不过商标驳回的“难关”。
据了解,利昂内尔·安德烈斯·梅西·库西蒂尼(梅西全名)在我国共申请了8件商标,商标名称都是其简称“梅西”。
这8件“梅西”商标中,有7件是2007年8月申请的,都已经注册成功。最后1件是2019年4月申请的,注册在第25类,商标状态显示为“驳回复审中”。
梅西本人申请自己的名字商标,为什么会被驳回呢?
需要说明的是,我国《商标法》中有一个“在先申请”原则,在梅西申请第25类“梅西”商标之前,已经有人于1995年7月申请了第25类“梅西”商标,两商标构成近似商标,因此在后申请的就会被驳回。
至于《商标法》中提到的另一项“在先权利”——梅西的姓名权,因为在先商标申请在1995年,那时候梅西才8岁,在阿根廷可能都没有名气,更何况在中国。因此不存在故意蹭名人热度,侵权他人在先姓名权的情况。
因此,梅西申请的第25类“梅西”商标最终被驳回。网友调侃,审查员比后卫厉害,说过不去就过不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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